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永发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繁江锦城”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繁江锦城
建设单位:成都永发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外南街15号,四至范围:南至护城河,北至中医院,东至外南街,西至繁江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商业。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011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742.2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4119.92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建筑面积19444.92平方米,多层住宅建筑面积4625平方米;非住宅面积6221.32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6030.3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20.46平方米,门卫及其它建筑面积10.56,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0,建筑密度29.8%,绿地率:30.4%。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位240辆,其中地上室外停车位85辆,地下停车位155辆,非机动车位35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20.46平方米,位于3号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 平方米,位于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永发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89396633
联系人:巫先生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11年4月25日09时至17时、2011年4月26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新都区建设大厦七楼,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成都永发置业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