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南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神仙树3号”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神仙树3号
建设单位:成都市南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3号,四至范围:东至国营成都电视设备厂,西至国营成都电视设备厂,南至神仙树西路,北至国营成都电视设备厂。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4184平方米。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370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5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2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1幢;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47%;容积率7.3;绿地率为8.19%。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20辆,地下机动车位停车位156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座落位置:建筑区划地上一层;
建筑面积为115.6平方米,座落位置:建筑区划地下一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座落位置:建筑区划地上一层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南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52号
电 话:028-85181198
联系人:蔡润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凡符合上文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成都市南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