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中集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成都中集产业园商业地块”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成都中集产业园商业地块
建设单位:成都中集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中集大道,四至范围:东临中集车辆园一期,西临中集大道,南临万进汽车产业园,北临物流大道西沿线。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
“成都中集产业园商业地块”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6002.4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4348.63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9893.03平方米,其中:电梯商业建筑面积34712.65平方米,多层商业建筑面积4989.78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9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56.88平方米。绿地面积1536.24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2.49,建筑密度43.83%,绿地率:9.6%。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位9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90.6平方米,位于sy-1楼4层,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50.0平方米,位于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中集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新都区中集大道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邀请函
凡符合上面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中集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
七月
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