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金狮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翠蝶湾”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翠蝶湾
建设单位:成都金狮实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马超村6社,四至范围:南至翰香府1期,北至学院路东段,东至翰香府待建区,西至四支渠。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翠蝶湾”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2542.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8587.62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33610.63平方米;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790.48平方米。 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218.29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0959.22平方米,一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9702.51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面积645.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611.71平方米;总绿地面积439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0 ,建筑密度24.98%,绿地率 35%。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70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73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97个。 非机动车位358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18.29平方米, 分别位于1号楼1单元1层和1号楼2单元1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44.33平方米,位于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金狮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都区新都镇马超村6社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0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新都镇马超村6社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年7月9日工作时间内在新都区新都镇马超村6社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7月5日和7月6日17时00分前到新都区新都镇马超村6社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金狮实业有限公司
2012年
7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