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新津县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新津.魅力水街-水榭雅庭”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新津.魅力水街-水榭雅庭
建设单位:新津县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城北社区6组,四至范围:东临规划道路,西临规划道路,南临规划道路,北临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新津.魅力水街-水榭雅庭” 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6905.9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6381.44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6292.7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677.1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6615.62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899.15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74.47平方米;规划要求的配套公厕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底层自行车库建筑面积19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88.70平方米,二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7207.4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2881.24平方米。总绿地面积2455.7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81,建筑密度40.0%,绿地率:35.56%。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位187辆,其中地上停车位37辆,地下机动车位15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74.47平方米,位于2号楼3单元2层,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0平方米,位于物业管理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新津县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津县金华镇锁龙村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邀请函
凡符合上面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新津县新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
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