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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 翠林华庭商业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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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华润置地(成都)成华有限公司决定对“华润置地 翠林华庭商业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华润置地 翠林华庭商业项目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成都)成华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 翠林华庭商业项目”成华区青龙乡将军碑村5、6组东林村1组,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成都市动物园,西至荆竹南路,北至荆竹东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住,办公
“华润置地 翠林华庭商业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地面积9571㎡,规划总建筑面积60787.67㎡。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38283.99㎡,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4174.2㎡;办公建筑面积23963.46㎡;物业用房(其中含30㎡的业主委员活动室)建筑面积143.09㎡;垃圾房建筑面积3.24㎡。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地铁公建配套风井用房)104.75㎡。
地下建筑面积22398.93㎡。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3709.95㎡,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853.2㎡,地下设备房面积为1275.44㎡,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6237.15 ㎡, 地下物管用房面积110.95㎡,地下预留地铁风井用房212.24㎡。
总容积率4.00,建筑基地总面积3794㎡,高层主体建筑基地面积1913㎡,总建筑密度39.64%,高层主体建筑密度19.99㎡。
地下机动车位361辆(其中商业机动车停车位166辆,办公机动车停车位193辆;物管用房停车位2辆)。
非机动车位709辆(其中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568辆,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14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位于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43.09㎡;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0.95㎡。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位于地上一层物业服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华润置地(成都)成华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94日至20129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76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294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76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7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2831日、20129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76号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莲桂西路76号
联系人:任小姐              
 联系电话:66501011 
 
华润置地(成都)成华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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