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金科中心”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四至范围:北至三环路,南至市政道路,西至加气站,东至昭觉寺南路。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9012.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4980.69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76254.5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0843.32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1459.26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3730.19平方米(其中地上32890.76平方米,地下10839.4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953.08平方米(地上551.58平方米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60.00平方米,地下401.5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509.58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为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78690.19平方米,其中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55295.95平方米,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6726.01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5427.3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住宅3.70、商业4.98,建筑密度:住宅19.90%、商业44.73%,绿地率为25.08%。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地下)1586个,非机动车停车3448个(地上180个、地下3268个)。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成华区青龙街道将军碑7、8组、荆竹村8组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 8月 23 日、2013 年 8月 2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8月26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一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15202890132)。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其他
中标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招标单位完成物业承接检查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招标单位应按规定积极配合。
2、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住改商等)、破坏房屋结构的装饰、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告知、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
招标人: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