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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牡丹文化广场”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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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宏翔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彭州市牡丹文化广场”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彭州市钟楼路(原中心广场和泰和广场)。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商业。
   “彭州市牡丹文化广场”总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43824.85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面积1452.92平方米;其中,牡丹塔建筑面积290.78平方米,穹顶建筑面积1162.14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24.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147.09平方米:其中-1层商业面积11254.96平方米,-2层商业面积5436.06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293.50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75.97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0986.61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328.61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671.3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98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75.97平方米, 位于负二、负三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物管用房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四、投标邀请函
凡符合上面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彭州市钟楼路(原中心广场和泰和广场)项目售楼部       
联系电话:86630333
 
 
 
 
                             招标人(盖章):成都宏翔置业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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