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润达广场”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润达广场”
建设单位:成都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晋义村一社,四至范围:东至川西旅游环线,西至三合堰,南至滨河路,北至市政公园。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住宅。
总建筑面积42006.86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589.4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340.0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及业委会用房建筑面积178.50平方米,门卫室6.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26.00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866.80平方米、负一层。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38%,容积率:2.00,绿地率:2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50辆(其中住宅156辆、商业9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48.50平方米;位于4号楼一层及负一层;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4号楼一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通达路中段26号
电 话:18980738699
联系人:曹立惠
四、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收到邀请书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年05月23日、2014年05月26日工作时间内在大邑县晋原镇通达路中段26号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4年05月21日至2014年05月22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大邑县晋原镇通达路中段26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盖章):成都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