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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壹佰成都建材路项目(阳光100米娅中心)二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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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阳光壹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阳光壹佰成都建材路项目(阳光100米娅中心)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阳光壹佰成都建材路项目(阳光100米娅中心)二期
建设单位:阳光壹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8号。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办公。
本建筑区划规划净用地面积22344.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977.78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5965.5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62161.5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0798.76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783.42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21.84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508.09平方米(垃圾用房52.92平方米、避难间561.34平方米、檐廊893.8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6504.18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33194.8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3640.1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4369.94平方米、地下商业24981.39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215.16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02.7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7幢;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为19.99%,总容积率3.40;绿地率25.03%;总绿地面积5591.74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946辆,规划建设地下非机动车停放位180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98.75平方米;座落位置:1#楼地上2层、3#楼地下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8.25平方米;座落位置:1#楼地上2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阳光壹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保和镇上街17号
联系人:曹 璐
电  话:13699015182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7 15 日、 2014 716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7 15 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4年7月14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  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备案。
2. 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对破坏房屋结构的违规违法装修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
 
 
阳光壹佰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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