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华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锦和名邸”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和名邸”
建设单位:成都市华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本建筑区划位于武侯区武侯祠大街37号、通祠路20号,四至范围:东至与耍都小区相邻,西至与市政公共绿地相邻,南至武侯祠大街,北至通祠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锦和名邸”总建筑面积41962.75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8411.0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180.10平方米,办公物业建筑面积5803.3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及业主委员会用房221.9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420.0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及设施设备用房10878.82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位197个。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43.41%,总容积率:5.50,绿地率:25.10%。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21.95㎡;位于地下一层及地上四层(含业委会用房)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地上四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华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芳邻路5号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暂定叁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五、 投标邀请函
凡符合上面第四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并可按照投标邀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华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