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三期安置房项目”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凤凰山三期安置房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
“凤凰山三期安置房项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凤凰山韦家碾村片区。
本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235393.27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162277.8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8746.75平方米 ;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057.16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690.78平方米;物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活动室)建筑面积752.36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30.82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126.16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71989.24平方米; 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57122.83平方米; 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4866.41平方米。
绿地面积10164.2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99;绿地率:25%;建筑密度:25%。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位1622个,全部为地下停车位。其中住宅停车位1590个,商业停车位17个,配套用房停车位15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722.36平方米,位于2#楼1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2号楼1层。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6家(含6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5月30日至2016年05月3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6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5月3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不低于10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5月27日17:00前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须提供企业入川备案及入蓉备案资料,所有证件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话:86630101
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2016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