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决定对“金牛区互助村片区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金牛区互助村片区拆迁安置房工程
招标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办事处互助村3、4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金牛区互助村片区拆迁安置房工程”总建筑面积189807.9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8348.03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368.6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99.79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业委会活动用房),社区用房建筑面积421.6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5.74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325.70平方米;地下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75.6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设施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5742.7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6.80%,总容积率:2.89,绿地率:30.28%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329个,地下非机动车位2011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45.42㎡;位于2号楼一层、4号楼负一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2号楼一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两河路中国小镇A区555号附54号
招标代理人:成都菩提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
电话:64055128
联系人:张女士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8月18日、2016年08月1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8月18日工作时间内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6年08月16日、2016年08月17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且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分不低于100分(含)。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八、其他
根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30号文,本项目受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金牛分局的委托,负责物业公司的选定、入住及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制定及公示管理公约;指导建立网格化社会组织体系以及管理机制。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 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金泉街道办事处
2016年
0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