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军区元华路军职退休干部休养所筹建处决定对“成都军区0811工程B区”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成都军区0811工程B区
招标单位:成都军区元华路军职退休干部休养所筹建处
“成都军区0811工程B区”位于成都市高新区锦尚西三路199号,东至栏杆堰,南至民丰大道,西至石羊场路,北至民贵西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办公、商业。
(一)规划总用地面积:33300㎡;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43525㎡。
其中:1、小高层住宅:23301㎡;
2、商业:12491㎡;
3、办公楼:300㎡;
4、医疗大楼(独立大楼):建筑面积3500㎡;
5、物管及其他配套用房:100㎡。
(三)容积率:0.71。
(四)绿地面积:15000㎡,绿地率:60%
(五) 建筑密度:总建筑密度:40%;
(六) 机动车停车库(位)及面积:
1.地下机动车停车位:面积:5495㎡;共182个
2.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无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军区元华路军职退休干部休养所筹建处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9月02日、2016年09月05日工作时间内在 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 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9月02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 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8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
2016年
08 月
31 日至
2016年
09 月
01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
成都市锦江区莲花西路76号 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招标人(盖章):成都军区元华路军职退休干部休养所筹建处
联系人:阳老师(13551878438)
时 间:2016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