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中奥华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江宇天府城.商业一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江宇天府城 . 商业一期
建设单位:成都中奥华实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南区海洋路109号,四至范围:南至海洋路,北至中太路,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天府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写字楼。
“江宇天府城.商业一期”总规划净用地面积1750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466.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207.22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115177.5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77.47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5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21259.48平方米,地下二层,其中地下商业建筑面积2622.48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863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6.64,建筑密度23.3%,绿地率:25.5%。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581辆,其中:地上停车位72辆;地下停车位509辆。非机动车位(地上)438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52.2平方米,位于单元式写字楼1号1F和单元式写字楼2号1F,其中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30.0平方米,位于单元式写字楼1号1F。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4月2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 月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4月24日和4月25日9:00-17:00分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资质证书正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经办人身份证,2016年在成都市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信用分截图等;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入川备案通知书及入蓉备案的备案证明复印件,所有证件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联系电话:028-86630101
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人(盖章):成都中奥华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