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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成青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誉府仕家”二、三期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誉府仕家”二、三期
建设单位:成都成青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凰大道以南,四至范围:东至凤凰湖国际社区,西至凤凰路,南至凤祥大道,北至凤凰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誉府仕家”二、三期总建筑面积361529.3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6716.04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683.6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91.26平方米,门卫室31.4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52.6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286.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3467.9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4.14%,总容积率:3.63,绿地率:30%。
机动车停车位312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291.26㎡;位于4、5、6栋首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4栋首层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成青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
电话: 张女士
联系人:028-64055128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04月19日、2018年04月2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04月1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8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8年04月17日、2018年04月18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誉府仕家”二、三期企业信用信息的说明原件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成青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