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彭州市弘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金誉兰庭”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小高层、高层住宅、商业。
“金誉兰庭”位于彭州市天彭镇来寿路67号。
总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5162.045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68254.45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50702.3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50119.8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7646.2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85.60平方米;地上计容配套面积387.93平方米,其中:门卫用房面积13.4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207.02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活动室30.0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67.47平方米。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582.55平方米。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点543.55平方米(架空层面积452.46平方米);垃圾房面积39.00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及层数17552.10平方米,1层;人防面积3521.46平方米。其中,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230.78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面积15984.6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1232.19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04.50平方米。
全民健身活动场地320.00平方米。
总绿地面积7550.7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1.99,总建筑密度21.78%,绿地率30.00%。
本项目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库停车位498个。
非机动停车位50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管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81.52平方米,分别地上位于10#楼二层,建筑面积177.02㎡;, 地下位于5#楼地下室,建筑面积104.50㎡。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00平方米,位于10#楼二层。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2、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在成都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2017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0月19 日和10月22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报名。
(二)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4、成都物业网信用信息平台2017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100分截图(网上验证、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五、资格预审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按照招标公告第六条中时间、地点直接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方通知的要求、时间及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话:86630101
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人:彭州市弘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