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关于开展2016年度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

成物协发〔2016〕3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各物业服务机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成果,持续推动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根据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有关要求和2016年度综合文明指数暨城乡环境治理测评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综合文明指数暨城乡环境治理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成文明办发【201623号)和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的通知》(成房发〔201632号)有关要求,以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提升物业服务窗口文明程度,创新窗口服务内容和方式,全面提升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

二、创建范围

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客户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站)、客服前台、维修服务中心(站)等。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按照《2016年成都市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安排》有关要求,以物业服务机构或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成立的文明志愿服务队,立足岗位学雷锋、建章立制,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以“邻里守望”为主题,紧扣广大业主的需求,组织开展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服务重点的各类志愿服务,广泛开展“邻里相伴”、“邻里相携”、“邻里相助”等为内容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二)文明行为引导活动。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深入开展以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为引导活动。按照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都市2016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安排》(成文明委发【20162号)要求,大力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关活动信息和宣传内容,大力开展以“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粮、节水、节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文化活动。

(三)物业服务创新实践活动。各物业服务机构要以物业管理“创新年”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满足业主多元化服务需求为重点,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品质等方面的优势,深入开展“我为物业服务创新献一计”、“物业服务创新标兵评选”等活动,充分激发基层员工的创新主观能动性,优化物业服务供给,提升业主满意度,让物业服务更简单、更便捷、更优质。

(四)“优质服务窗口”评定活动。在积极开展落实前三项活动的基础上,各服务窗口认真对照《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标准》(附件1,以下简称《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文明素质。各物业服务机构可推荐自评达标的服务窗口参与“优质服务窗口”评定。

四、时间安排

(一)20167月至8月。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文明行为引导活动”和“物业服务创新实践活动”。

(二)2016830日前。各物业服务机构对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推荐窗口参与“优质服务窗口”评选活动,按照相关要求填报《成都市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窗口申报表》(附件2),于830日前报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三)20169月。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测评,并对参评窗口进行综合考评。

(四)201610月。公布“优质服务窗口”评选结果。

五、活动考核

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对各物业服务机构的创建活动进行专项督查,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将提请市房管局予以信用加分;对达到“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标准条件的,将授予荣誉称号并表彰,同时给予信用加分10分;对未按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标准

2、成都市物业管理优质服务窗口申报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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