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悦湖利鑫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湖光里院1号地块”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湖光里院1号地块
建设单位:成都悦湖利鑫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狮子社区六组十二组,梁胜社区七组,社区集体项目,东至湖光里院项目用地红线,西至湖光里院项目用地红线,南至湖光里院项目用地红线,北至湖光里院项目用地红线。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湖光里院1号地块”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4097.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509.5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40673.01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36.14平方米(含不小于业委会议事用房3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100.85平方米,门卫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架空部分(公共活动空间)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外保温层建筑面积488.0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6067.68平方米,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5254.42平方米,地下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7760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713.84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169.48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35.31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34.63平方米;总绿地建筑面积10229.154平方米,全民健身场地面积400平方米。
本项目容积率:1.2,绿地率30%,建筑密度29.82%。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555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463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271.45平方米(含业委会活动用房);
分别位于:地上11号楼1F-2F136.14平方米;地下12号楼-1F135.31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地上11号楼1F-2F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悦湖利鑫置业有限公司
电 话:15280921285
联 系 人:王艳妃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合格的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年03月24日至2021年03月2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狮子社区六组十二组,梁胜社区七组,社区集体项目项目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如合格的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年03月2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狮子社区六组十二组,梁胜社区七组,社区集体项目项目所在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在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本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或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03月22日 、2021年03月23日17:00前到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狮子社区六组十二组,梁胜社区七组,社区集体项目项目所在地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第五条资格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验原件收复印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为合格的报名单位。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悦湖利鑫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