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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书香苑”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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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芙蓉书香苑”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芙蓉书香苑      
建设单位: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金华社区78

四至范围:东至公园绿地(临金华河),西至金华寺南路,南至学校(在建中),北至天宝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总建筑面积195817.7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8453.4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9800.00平方米、门卫室16.00平方米、地上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41.60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3.4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5567.88平方米(含首层架空部分3642.24平方米、垃圾用房100.00平方米、外保温层面积1825.64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停车库55425.3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2416.72平方米、建设项目配套设施896.12平方米,设备用房2900.6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容积率3.20,建筑密度22.00%,绿地率30.00%

本建筑区划建设机动车位1506辆,非机动车位148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308.20平方米,位于3#楼、5#楼、6#1F
2.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3.40平方米,位于3#1F(物业服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陈工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58日至2021510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158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在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本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或在住建蓉e-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202156 日至202157 17时前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企业信用记分截图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鑫金工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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