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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锦城R4地块”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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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成都盛吉立地产房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卓锦城R4地块”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卓锦城R4地块”,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新华村(国香街593号)
本建筑区划四至范围:东至:海棠路,南至:国香街,  北至:海棠路,西至:枫树街。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高层电梯住宅。
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222861.6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7912.4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70791.45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1896.86平方米(含门卫室建筑面积33.44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95.43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74.99平方米,出地面楼梯间建筑面积93.00平方米),底层架空层建筑面积5224.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949.18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7819.18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500.0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库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3300.00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容积率3.29,建筑密度13.83%,绿地率≥30.00%。地下机动车位1221辆,地下非机动车位1745辆。全民健身场所1870.00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675.43平方米(其中地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65.43平方米。位于:10号楼二层:地下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位于:5号楼地下室)
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位于:10号楼二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盛吉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 3   1  日至2010  3   2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中同仁路8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 3  1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一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与招标人有过合作的取得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公司,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9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和需提供的证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0年 2   25  日至2010年  2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2414室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投标人若为取得二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须提交与招标人合作项目的中标备案表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盛吉立地产房开发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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