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太平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佳利花园三期”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佳利花园三期
建设单位:成都市太平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高新区兴蓉街10号,四至范围:东至兴蓉街,西至高升桥东路9号,南至兴蓉东街,北至兴蓉街8号。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
“佳利花园三期”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35202.15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822.99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25078.0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655.73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53.52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379.1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4.93,建筑密度:32.2%,绿地率:25%。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总户数:350户。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75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53.52平方米;位于1单元底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 平方米;位于1单元底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太平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13982132476
联系人:曾先生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10年 3 月 12 日09时至17时、2010年 3 月 15 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06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太平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