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大邑展瑞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大邑新商业广场”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大邑新商业广场
建设单位:大邑展瑞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内蒙古大道,四至范围:东至南苑小区,西至内蒙古大道,南至潘家街,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业。
“大邑新商业广场”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45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978.1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1418.5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14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59.64(含地下机动车车库面积7318.98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2.85,建筑密度:62.43%。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下停车位208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位于3号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3号楼。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大邑展瑞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08188599
联系人:毛淑颖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10年 3 月 31 日09时至17时、2010年 4 月 2 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楼6号,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盖章):大邑展瑞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