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嘉仁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嘉仁·七里香溪”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四至范围:北至氮肥厂,南至泰安北路,西至金华西路二段,东至天彭镇调露村5组。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4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654.15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为24470.50平方米,别墅住宅建筑面积19085.84平方米,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为1280.67平方米,物业服务及配套用房面积为317.2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容积率1.57,建筑密度为28.72%,绿地率为30.3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44个(地上停车位99个、地下停车位145个),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地上停车位408个。
2、物业类型:别墅物业、电梯住宅、商业物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彭州市泰安北路219号。
5、竣工交付时间:2011年8月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嘉仁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志远 联系电话:028-86625548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7 月 30 日、2010年 8 月 2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嘉仁置业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0年 7 月 30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嘉仁置业有限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0年 7 月 27 日至2010年 7 月 28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市嘉仁置业有限公司。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嘉仁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