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花水湾温泉第一村有限公司决定对“花水湾·国际旅游度假商务楼”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花水湾·国际旅游度假商务楼
建设单位:四川花水湾温泉第一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大邑县花水湾镇温泉南街138号,四至范围:东至温泉区公园,西至第一村林地,南至社区居民点,北至第一村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商务办公。
“花水湾·国际旅游度假商务楼”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0892.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87.73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用房建筑面积43188.61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温泉中心建筑面积748.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710.3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98,建筑密度36.36%,绿地率:3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位186个,地上生态停车位117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位于1号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1号楼。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花水湾温泉第一村有限公司
电 话:13348957833
联系人:张先生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12年10 月18 日、2012 年 10月19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到成都市槐树街51号吉祥苑9楼6号,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盖章):四川花水湾温泉第一村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