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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坊河畔”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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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泓坊河畔”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泓坊河畔
建设单位: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都江堰市二环路天府大道侧。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泓坊河畔”:项目总建筑面积144313.3平方米,其中:住宅78681.5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7438.23平方米,公建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6159.0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453.66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580.8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580.8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
总容积率0.98,建筑密度23.7%,绿地率38%。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地上车位462个(包括4个残疾人车位)、地下停车位41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管用房建筑面积550.8平方米(位于商业9号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商业9号楼)。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13981876266
  联系人:何钰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0529日、20130530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0529日工作时间内在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0527日至201305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油篓街38号A栋2楼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金沙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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