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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洪.香槟城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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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蒲江县尉洪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尉洪.香槟城一期”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尉洪.香槟城一期”
建设单位:蒲江县尉洪置业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清江大道侧,四至范围:南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西至锦丽花语,北至清江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尉洪.香槟城一期”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0789.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6904.8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6016.48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598.6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19.93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9.57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35.08平方米,底层驾空建筑面积1597.38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38.50平方;地下建筑面积17269.27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6262.5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06.6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2.79,建筑密度:27.11%,绿地率3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位479辆,地上机动车位102辆,地上非机动车位488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289.93平方米,位于2栋2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2栋2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蒲江县尉洪置业有限公司
电  话:15281040128
联系人:欧女士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96日下午5点至2013910日下午5点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2805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9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2805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95日至2013 9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2805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蒲江县尉洪置业有限公司
                                                                                                              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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