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华润置地(成都)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对“华润置地二十四城六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费采用酬金制的形式。
二、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成华区双成三路15号。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华润置地二十四城六期” 总建筑面积246066.59平方米。其中,电梯住宅建筑面积151699.50平方米;地上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6611.68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建筑面积376.59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016.98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72361.84平方米,地下二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55804.89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6645.69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4790.62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4669.62平方米,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88.2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2664.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4.0; 建筑密度29.99%;绿地率:30.02%。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停车库1713辆 。
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709.41平方米。 位于1号楼、3号、11号楼1层、4#楼负1层。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1号楼1层物业管理用房内。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1月1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成华区双成三路15号项目售楼处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成华区双成三路15号项目售楼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贰级或壹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1月12日和11月13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成华区双成三路15号项目售楼处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旅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联系地址:成都成华区双成三路15号
电话: 86630333
招标人(盖章):华润置地(成都)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