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规定,自贡市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决定对“丽晶大酒店.碧水华庭(一期)”项目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丽晶大酒店.碧水华庭(一期)
建设单位:自贡市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金堂县淮口镇兴淮大道4号
四至范围:南至兴淮大道,北至同兴街,东至滨河休闲广场,西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丽晶大酒店.碧水华庭(一期)”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249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597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317平方米(高层:37455㎡、多层:10862㎡),非住宅建筑面积26026㎡(其中商业面积:10470㎡),物管用房(含30㎡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260平方米,分别位于地上3#楼1层,建筑面积98㎡;5#楼1层,建筑面积142㎡;门卫室,建筑面积20㎡。地下建筑面积19014平方米,其中:地下汽车库及自行车库面积15110.6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411平方米;容积率3.0,绿地率30.5%。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位552辆,其中地面停车位38辆, 地下停车位51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地上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40平方米,位于位于3栋1楼;5栋1楼1;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位于3栋 1层局部。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自贡市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电 话:13982000034
联系人:钟先生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3家(含3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11月14日、2013年11月15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3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 年11月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叁级资质证书(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3日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到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最新年检过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自贡市兴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