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南湖国际中心(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筑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223395.61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164365.46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建筑面积为127237.59平方米,商业物业建筑面积为36762.6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21.48平方米(地上253.78平方米,含主委员会议事用房30平方米;地下267.70平方米),门卫、垃圾用房建筑面积为36平方米,消防中心建筑面积为7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58041.59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为988.5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4.0,建筑密度39.3%,绿地率1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548个,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2370个。
四至范围:北至地块内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地块内规划道路,东至锦江路。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华阳街道一心社区1组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君 联系电话:13881981910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年10月08日、2014年10月0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4年10月 08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4年09月29日至2014年0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13666295197)。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