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朝阳朗香广场”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项目名称:朝阳朗香广场
建设单位: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朗香广场” 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为民路新23、25号(C宗)(D宗),北至金沙北路,南至为民路,西至规划道路,东至规划道路。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办公、商业
一、规划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16338.73㎡;
其中:8号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7580.18㎡;
9号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参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计算):8758.55㎡。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108759.15㎡;
其中:8号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48873.11㎡;
9号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59886.04㎡。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81559.67㎡;
其中:8号地块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7776.23㎡;
9号地块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43783.44㎡;
1、住宅建筑面积:41537.49㎡;
其中:8号地块住宅建筑面积:31415.40㎡;
9号地块住宅建筑面积:10122.09㎡;
(1)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的住宅面积及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41537.49
㎡;100.00%;
其中:8号地块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的住宅面积及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
例:31415.40㎡;100.00%;
9号地块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的住宅面积及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
例:10122.09㎡;100.00%。
2、非住宅建筑面积:40022.18㎡;
其中:8号地块非住宅建筑面积:6360.83㎡;
9号地块非住宅建筑面积:33661.35㎡;
(1)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008.1㎡;
其中:8号地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749.00㎡;
9号地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259.10㎡;
(2)办公建筑面积(9号地块):26099.74㎡;
(3)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物管用房)453.02㎡;
其中:8号地块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物管用房)210.51㎡;
9号地块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物管用房)242.51㎡。
(4)公共服务配套设施:461.32㎡;
其中:8号地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社区用房)401.32㎡;
9号地块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厕)60.00㎡。
(二)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090.42㎡;
其中:8号地块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垃圾用房)30.00㎡;
9号地块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2060.42㎡。
其中:(1)避难层面积:1793.82㎡;
(2)结构转换层:236.60㎡;
(3)垃圾用房:30.00㎡。
(三)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25109.06㎡;
其中:8号地块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11066.88㎡;2层。
9号地块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14042.18㎡;2层带局部夹层。
1、地下机动车库面积:18595.61㎡;
其中:8号地块地下机动车库面积:8955.23㎡;
9号地块地下机动车库面积:9640.38㎡;
2、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936.71㎡;
其中:8号地块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905.79㎡;
9号地块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030.92㎡;
3、地下设备用房面积:4576.74㎡;
其中:8号地块地下设备用房面积:1205.86㎡;
9号地块地下设备用房面积:3370.88㎡。
三、容积率:8号地块总容积率:4.98;
9号地块总容积率:5.00。
四、基底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5749.89㎡;
其中:8号地块建筑基底总面积:2264.21㎡;
9号地块建筑基底总面积:3485.68㎡;
高层主体基底面积:2557.22㎡;
其中:8号地块高层主体基底面积:1125.19㎡;
9号地块高层主体基底面积:1432.03㎡。
五、建筑密度:8号地块总建筑密度:29.87%;高层主体建筑密度:14.84%;
9号地块总建筑密度:39.80%;高层主体建筑密度:16.35%。
六、总绿地面积:3312.42㎡;
其中:8号地块总绿地面积:1946.50㎡;
9号地块总绿地面积:1365.92㎡;
其中:集中绿地面积:1290.35㎡;其中:临街(河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集中绿地面积:1290.35㎡。
其中:8号地块集中绿地面积:781.95㎡;临街(河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集中绿地面积:781.95㎡;
9号地块集中绿地面积:508.40㎡;临街(河道、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集中绿地面积:508.40㎡。
七、绿地率:8号地块绿地率:25.68%;
9号地块绿地率:15.60%。
八、总机动车位:493辆;
其中:8号地块总机动车位:253辆;
9号地块总机动车位:240辆;
(一)地下停车位:493辆;
其中:8号地块地下停车位:253辆;
9号地块地下停车位:240辆;
其中:(1)、住宅停车位:291辆;
其中:8号地块住宅停车位:220辆;
9号地块办公停车位:71辆;
(2)、商业停车位:66辆;
其中:8号地块商业停车位:29辆;
9号地块商业停车位:37辆;
(3)、办公停车位:136辆;
其中:8号地块办公停车位:4辆;
9号地块办公停车位:132辆;
九、非机动车位:1314辆;
其中:8号地块非机动车位:664辆;
9号地块非机动车位:650辆;
其中:地上非机动车位:374辆;
其中:8号地块地上非机动车位:223辆;
9号地块地上非机动车位:151辆;
地下非机动车位:940辆;
其中:8号地块地下非机动车位:441辆;
9号地块地下非机动车位:499辆;
十、全民健身场所:374.02㎡;
其中:8号地块全民健身场所:161.48㎡;
9号地块全民健身场所:212.54㎡。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总建筑面积:393.02㎡
8号地块位于:1号楼6F,建筑面积:180.51㎡;
9号地块位于:3号楼4F,建筑面积:212.51㎡。
2.建筑区划内业主委员会议议事活动用房:
总建筑面积:60㎡
8号地块位于:1号楼6F物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9号地块位于:3号楼4F物管用房内,建筑面积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126号(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2月11日前在工作时间内到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126号(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壹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信息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15年12月09日至2015年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126号(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及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备案。
2.对住改商、破坏房屋结构的装修等违规违法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
3.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社区提供服务场所,并为社区服务工作提供全方位协助和配合。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126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551878438
四川朝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