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煤田瑞鑫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光华之心”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光华之心
建设单位:四川煤田瑞鑫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温江区乐善路77号,四至范围:南至江安路,北至温江区公平镇太极村十三组相邻用地,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温泉大道。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办公。
“光华之心”规划总建筑面积185536.97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7834.9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237.19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0799.7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63.19平方米、业委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
、社区用房393.06平方米、智慧小区用房103.7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729.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45.6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4.00;住宅建筑密度17.99%、商业建筑密度46.63%;住宅30.07 %
商业15.55%。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514辆,地上露天车位132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563.19m平方米,位于4号楼1层、2层、3层及负1层。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4号楼3层。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煤田瑞鑫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353号
联系电话:18010587248
联系人:马芸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4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353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5年12月1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35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叁级(含暂定叁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09日和12 月10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353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四川煤田瑞鑫房地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