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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原街道红光一社棚户区改造(锦绣宸府)”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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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晋原街道红光一社棚户区改造(锦绣宸府)”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晋原街道红光一社棚户区改造(锦绣宸府)
建设单位: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大邑县晋原镇甲子路55号
四至范围:东至四川省长江造林局、大邑县农资公司家属院,西至少祥医院、县振兴建筑公司商住楼,南至甲子路,北至红光一社安置房、县水电局原办公楼。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晋原街道红光一社棚户区改造(锦绣宸府)”总建筑面积70591.9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0744.12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291.56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17.39平方米(包含3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714.8平方米(包括垃圾用房40平方米,底层架空部分6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624.1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建筑综合密度:28.00%,容积率:2.57,绿地率:31%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共计528辆,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106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22辆
非机动车停车位58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87.39平方米,位于4号楼1单元1层1号
2. 业委会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4号楼1单元1层1号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路42号附12号
电话:13518183115
联系人:蒯莎莎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0616日、20160617日工作时间内在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路42号附12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0616日工作时间内在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路42号附1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60614日、20160615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大邑县晋原镇甲子东路42号附12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四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 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三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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