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伯琪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锦府”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商业
“锦府”位于成都市成华区御风路一号35号。
总建筑面积44812.35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29198.8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5419.07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3779.78平方米(含商业建筑面积3523.98平方米;物管用房含业委会用房建筑面积140.31平方米),社区居委会用房115.49平方米。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616.96平方米, 架空部分694.02平方米,垃圾用房22.94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4996.54平方米;地下2层,其中地下机动车库面积11962.96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1122.21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00.63平方米,地下消防控制室面积71.1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739.61平方米。
绿地面积2922.8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00, 绿地率30.03%,建筑密度:22%。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停车库296个,其中住宅停车位262个,商业停车位31个,物管停车位2个,社区居委会停车位1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10.94平方米,位于一期1号楼1层及负1 层;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一期1号楼 1层。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75分。
四、投标邀请
1凡收到投标邀请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2 月 28 日9::0-17:00前到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27号
电话:86630101
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人(盖章):四川伯琪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2 月 27 日